2007年4月5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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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案了情未了的离婚案
通讯员 吴舒卓 本报记者 余春红

  一气之下离家出走
  阿英已经10年没有回余杭的家了。1997年的一天,王英与丈夫阿荣为家里的一点事发生争吵,结果丈夫甩了她一个巴掌。就这样,她带着满腹委屈冲出了家门,发誓再也不回这个家。那时,她的女儿11岁,儿子8岁。
  离开家后,阿英去了常山县,在那里过起了漂泊的生活。她没什么文化,也没有一技之长,她只能断断续续地打零工或者做保姆,挣的钱勉强可以维持生活。10年过去了,她很想知道子女都长成什么样了,家里都有什么变化,可是她想归想,依然没有勇气回去。而且随着时间一年年过去,她开始担心子女们不再认她这个妈。
  10年后丈夫起诉离婚
  2006年12月,王英的老乡告诉她,余杭法院的公告拦里贴出了一纸公告送达文书,阿英的丈夫阿荣已经起诉到法院,要和她离婚。
  这个消息让阿英觉得有些突然,虽然已经10年没回家,但她还是没想过要离婚。一有机会,她就从老乡那里拐弯抹角地打听家里的事。她知道,这几年村里的一些土地被征用了,有的人家分到了补偿款。
  离就离吧,阿英很快想通了,因为她与丈夫之间的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为了打好这场官司,她找了一位法律工作者做代理人。
  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悄悄去阿英的老家调查了一番,发现阿英家里的土地被征用了,房屋也被拆迁了,家里分到了一笔不小的补偿费。阿英名下的土地征用补偿款有2万多块。这些情况摸清后,阿英盘算好了,如果离婚,丈夫应该把这笔钱交给她。
  丈夫撤诉妻子起诉
  阿英在法院公告开庭的那天准时赶到了法院,但是法官却告诉她,庭不用开了,她丈夫已经撤诉了。
  阿英却打定了主意:他不离,我离!阿英让代理人写好诉状,要求离婚,并让丈夫支付土地征用费、房屋拆迁补偿款共5万余元。
  法院当天就立了案,还决定第二天开庭。
  第二天,阿英与代理人走进法庭,她一眼就发现了人群中那个发型特酷的小伙子和一个穿着黑色短裙的姑娘。没错,那就是自己的儿女,已经成人了的一双儿女。阿英按捺不住激动,叫了声他们的小名。但这对年轻人只是看了她一眼,没有任何回应,甚至他们的眼睛里还有些怨恨。
  女儿和儿子是作为阿英丈夫的证人来的,他们要在分割财产的问题上为父亲争取权益,他们要控诉阿英遗弃子女。
  家庭创伤止于调解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开庭前先进行调解。”今年3月21日,案件承办法官宣布先行调解。这是离婚案件通常要走的程序。
  背靠背的调解开始了。法官先和阿荣谈了一会。阿荣亮明了自己的态度:同意离婚,但是阿英10年来没对子女尽过抚养义务,算算两个子女的抚养费都要八九万了。而且儿女们已经长大,结婚成家还需要花钱。所以他不准备让阿英支付子女的抚养费,但也希望阿英别想要土地征用补偿费和房屋拆迁费了。
  听了法官的转述,阿英陷入了进退两难的犹豫中。这时,代理人为阿英说话了,他对法官说,阿英离家这么多年也不容易,她丈夫好歹也要拿个三四万元钱给她。
  法官过去和阿荣说明阿英的意见,阿荣答应给阿英1万元,但要阿英放弃对其余财产的分割。
  离婚的方案就这样定了。不过,法官对这10年未团聚的一家子还说了一通感人肺腑的话:阿英这些年在外,阿荣一个人拉扯两个小孩确实不容易,而阿英年纪也大了,不可能再生孩子,将来老了还是要靠子女来照顾,阿英原本诉求的其余财产就当作是给儿女用了。离婚以后,母子之间还应该经常走动走动,虽然父母离婚了,但是母亲和孩子之间的关系永远都不会改变。
  这番话让阿英一直悬在心里的石头落了地,她没想到,法官居然还考虑到了自己的养老问题,她很感动。签完调解书后,阿英当庭拿到了1万元补偿款。
  阿英自愿承担了500元诉讼费。
  法官说,离婚案子多多少少,但他们有一个不变的审判原则:了断婚姻不要生出仇人,家庭的稳定和谐最重要。